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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须知

一、协会概况

中国花卉协会成立于1984年11月1日,是在民政部登记成立的全国综合性的花卉园艺行业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花卉协会,为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协会下设杜鹃花、月季、兰花、茶花、蕨类植物、梅花蜡梅、牡丹芍药、荷花、桂花、花文化、零售业、盆栽植物、绿化观赏苗木、盆景、市场流通、花卉景观、家庭园艺17个分会。协会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展览部、联络部和信息部4个部门。

协会的主要业务有:负责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全国花卉产业发展规划》,负责花卉标准管理,承担全国花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组织编写发布《中国花卉产业发展报告》、《全国花卉产销形势分析报告》;负责申请和组织在国内举办世界园艺博览会、国际性插花花艺大赛;主办中国花卉博览会、中国国际花卉园艺展览会、中国杯插花花艺(盆景、组合盆栽)大赛等国际性和全国性综合展会;举办中国花卉产业论坛以及全国荷花展览会、中国杜鹃花展览会、中国兰花博览会、中国茶花博览会、中国梅花蜡梅展览会、中国月季展览会等专业展会;开展花卉行业认定、评比、培训和国际交流等相关工作;主办《中国花卉园艺》杂志、中国花卉协会网站和中国花卉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花卉行业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文件,宣传行业动态等。

协会是国际园艺生产者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Horticultural Producers, AIPH)、亚洲花店协会(Asia Florists’ Association, AFA)等国际组织的会员。

二、入会条

有意申请加入协会的个人或单位,可根据本人或本单位所从事的业务范围,选择加入协会的某一个专业相关性最大的分会。如果从事的业务综合性强,不适合加入某个特定的分会,可选择通过协会秘书处加入协会。入会时还可选择关注其他有一定相关性的分会,接收关注的分会发送的有关通知或信息,了解有关情况,选择参加有关活动。

申请入会的个人或单位,应为我国内地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合法公民,或在相关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花卉园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拥护中国花卉协会章程,承诺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按期缴纳会费,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个人会员

1.从事花卉园艺及相关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管理等人员;

2.热爱并支持花卉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相关人员;

3.在花卉园艺届享有较高声誉的专家、知名人士;

4.对花卉业做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单位会员

1.各省(区、市)花卉协会,以及花卉相关社会组织

2.花卉园艺及相关的科研、教学等事业单位;

3.花卉园艺及相关的企业。

三、会费标准

企业单位会员会费为1000元/年,事业单位会员为500元/年,个人会员为100元/年。

四、入会程序

1.方式一:登录中国花卉协会会员发展与服务系统http://www.chinahhxh.com),选择注册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电子个人证件照片或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完成注册;

方式二:扫描微信二维码关注“中国花卉协会会员服务公众号”,进行会员注册登录。

2.会员系统管理员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向申请人发送短信通知审核结果;

3.申请人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后,按系统要求及时缴纳会费,并登录会员系统创建审核订单;

4.系统管理员审核确认收到会费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个人会员证书或单位会员证书,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即成为中国花卉协会正式会员。会员证书可在系统用户中心查看并打印。

五、服务内容

协会会员除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外,还可享受下列服务(涉及收费的项目,享受一定的优惠):

(一)通过协会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本单位或个人与花卉行业发展相关的合理愿望及要求;

(二)参与协会组织的信用评价、行业评选和认定等活动;

(三)享受协会提供的无偿或有偿信息咨询服务;

(四)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研讨、论坛、年会、花展等活动;

(五)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法规、管理、技术、人才等专业培训;

(六)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

(七)单位会员可免费获得《中国花卉园艺》杂志一份,个人会员订阅杂志可享受8折优惠;

(八)通过协会或相应分支机构网站、微信等平台为会员提供交流信息、展示风采的窗口;

(九)免费浏览协会会员发展和服务系统提供的共享资源信息。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宝能中心A座9层

邮编:100102

联系人:郭沫辰

电话:010-64756348    18614286089

E-mail:cfa84@qq.com